按照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人社函〔〕98号)要求,依据白山市人社局《关于印发白山市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标准的通知》(白山人社字〔〕49号)明确的认定条件和程序,江源区人社局对年度县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申报对象履行了县级审核把关、市级复核、实地考核等程序,提出如下年度县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候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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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年9月9日至9月15日,欢迎社会各界对以上候选基地是否符合认定条件提出意见,并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名反映,江源区人社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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