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吉林省长白山文艺奖评奖结果公示

年04月12日

经第十三届吉林省长白山文艺奖评审委员会评选,评出第十三届吉林省长白山文艺奖评委会特别奖12部、作品奖35部,成就奖3名、新星奖2名。为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评奖公开、公平、公正,现将评奖结果予以公示。对评奖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评委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应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本公示自年4月12日至年4月17日。

受理单位:第十三届吉林省长白山文艺奖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文艺处)

—,(传真)

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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